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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用地地價稅率申請指南 中市稅務局:建廠完工需重新申請 9/22截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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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用地地價稅率申請指南 中市稅務局:建廠完工需重新申請 9/22截止

4 小時前

工業用地地價稅率申請指南-中市稅務局:建廠完工需重新申請-9/22截止

工業用地地價稅率申請指南 中市稅務局:建廠完工需重新申請 9/22截止

【 M傳媒 特派員 游穎達】
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接獲清水區林先生詢問,關於工業用地在建廠期間申請適用特別稅率後,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是否仍需重新申請。稅務局明確回應,建廠完成後,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,重新向稅捐機關申請才能繼續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,且每年申請截止期限為9月22日,逾期申請者須等到次年才能適用。

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,工業用地稅率適用分為兩個階段:在建廠期間,土地所有權人可檢附建造執照及興辦工業人證明文件,申請按10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;但在建廠完成、取得使用執照後,必須已經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,並實際從事製造、加工業務,同時需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,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。

 

稅務局特別強調時效性問題,符合特別稅率適用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,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(即9月22日)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10‰優惠稅率;若逾期申請,則須等到申請次年才能開始適用,當年度仍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,兩者稅負差距可達數倍之多。

以一般用地基本稅率10‰至55‰的累進稅率相比,工業用地適用單一稅率10‰,稅負差異顯著。因此,及時申請對企業節省稅負成本至關重要。

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業者,務必注意申請時效與文件備齊,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-000321或04-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,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。同時建議業者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,包括工廠登記證、使用執照及實際營運證明等,以利稅務審核作業順利進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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